过完整个春天,我发现每天起床以后的生活就是吃早饭,然后在九点吃点心,十一点吃中饭,下午两点喝下午茶,四点吃点心,六点吃晚饭,九点吃夜宵,接着睡觉。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以后每年我都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时间大大向前推进,基本上每年猫叫春之时就是我伤感之时。 以后的事情就惊心动魄了,老夏带了一个人高转数起步,车头猛抬了起来,旁边的人看了纷纷叫好,而老夏本人显然没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大叫一声不好,然后猛地收油,车头落到地上以后,老夏惊魂未定,慢悠悠将此车开动起来,然后到了路况比较好的地方,此人突发神勇,一把大油门,然后我只感觉车子拽着人跑,我扶紧油箱说不行了要掉下去了,然后老夏自豪地说:废话,你抱着我不就掉不下去了。 到了上海以后,我借钱在郊区租了一个房间,开始正儿八经从事文学创作,想要用稿费生活,每天白天就把自己憋在家里拼命写东西,一个礼拜里面一共写了三个小说,全投给了《小说界》,结果没有音讯,而我所有的文学激情都耗费在这三个小说里面。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 当时我对这样的泡妞方式不屑一顾,觉得这些都是八十年代的东西,一切都要标新立异,不能在你做出一个举动以后让对方猜到你的下一个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