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会说:我去新西兰主要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 最后在我们的百般解说下他终于放弃了要把桑塔那改成法拉利模样的念头,因为我朋友说:行,没问题,就是先得削扁你的车头,然后割了你的车顶,割掉两个分米,然后放低避震一个分米,车身得砸了重新做,尾巴太长得割了,也就是三十四万吧,如果要改的话就在这纸上签个字吧。 此后有谁对我说枪骑兵的任何坏处比如说不喜欢它屁股上三角形的灯头上出风口什么的,我都能上去和他决斗,一直到此人看到枪骑兵的屁股觉得顺眼为止。 然后是老枪,此人在有钱以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等候那个初二的女孩子,并且想以星探的名义将她骗入囊中,不幸的是老枪等了一个礼拜那女孩始终没有出现,最后才终于想明白原来以前是初二,现在已经初三毕业了。 那读者的问题是这样的:如何才能避免把车开到沟里去? 当文学激情用完的时候就是开始有东西发表的时候了。马上我就我隔壁邻居老张的事情写了一个纪实文学,投到一个刊物上,不仅发表了,还给了我一字一块钱的稿费。 然后就去了其他一些地方,可惜都没办法呆很长一段时间。我发现我其实是一个不适宜在外面长期旅行的人,因为我特别喜欢安定下来,并且不喜欢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不喜欢走太长时间的路,不喜欢走着走着不认识路了。所以我很崇拜那些能到处浪迹的人,我也崇拜那些不断旅游并且不断忧国忧民挖掘历史的人,我想作为一个男的,对于大部分的地方都应该是看过就算并且马上忘记的,除了有疑惑的东西比如说为什么这家的屋顶造型和别家不一样或者那家的狗何以能长得像只流氓兔子之类,而并不会看见一个牌坊感触大得能写出两三万个字。